| 索 引 号:00817779-1/2010-01889 | 分类:政策文件 |
| |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2010-07-14 | 成文日期:2010-07-14 |
| | 名 称: 海口市教育局关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方案 |
| | | 海口市教育局关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 2010 〕 28 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府办〔 2010 〕 46 号)的通知精神,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法制建设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维护法制政令的统一和权威,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协调 为了保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按照全市的总体要求,成立以吴建东局长为组长,秦文副局长为副组长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秦文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 二、清理工作 (一)清理范围 本局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依据 本次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主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 2009 年 6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6 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2009 年 8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8 号),以及国务院、国家部委、省人大、省政府近期废止或修改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三)清理原则 本次清理主要围绕以下三类内容进行清理:一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二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三是规章之间、规范性文件之间明显不协调的。要切实解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存在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存在的与上位法不一致的问题。 (四)清理要求 各处室按下列要求进行清理: 1 .查找是否引用了已废止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名称、强制性内容及作为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直接依据。 2 .查找是否存在引用法律、法规名称或者条文不对应等问题并作出修改。 3 .查找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定并作出修改,如册除 “农村教育费附加”和乡镇政府集资办学等内容。 4 .根据法律和法律解释中修改的关于“征用”的规定,对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征用”的表述进行修改。 - 对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查找规章、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并作出修改。
6 .查找是否存在含有加重社会负担(向社会乱收费、乱罚款、各种摊派等)、地方保护、学校保护等方面内容,并作出修改。 7 .其他应当修改的内容。 (五)清理步骤 1 . 7 月 9 日 前召开全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部署全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各处室要在本处室内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明确清理工作任务,指定清理工作人员,落实清理工作责任。 2 .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方法,各处室对本处室起草或目前负责实施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填写《政府规章清理意见表》、《政府规章清理目录》(见附件 1 、附件 2 )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见附件 3 、附件 4 ),提出修改、废止或继续有效的清理意见,具体的建议和理由等,制作相应电子文档于 2010 年 7 月 20 日 前送到督导室, 7 月 25 日 前由督导室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南省解放以来至建省前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由各处室自行查找; 1988 年至 2009 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可参考《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办〔 2009 〕 21 号)所附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09 年至今的规范性文件由各处自行查找。 3 .各处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由各处室负责组织清理,将清理结果 2010 年 9 月 30 日 前送到督导室,督导室于 2010 年 10 月 10 日 前公布清理结果,并将清理工作总结和继续有效、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法制局; 11 月 10 日 ,市政府分别将清理结果和清理后市政府决定继续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继续有效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今后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处室要充分认识本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细致,保证质量。各处室在进行清理时要认真细致、全面深入,依法提出清理意见,防止清理工作结束后仍存在规章、规范性文件违法违规和清理遗漏的现象,保证清理工作的质量。 (三)加强督导,扎实推进。各处室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督导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清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组织检查或抽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四)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各处室在清理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同时,各处室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确保本次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联系人:吴坤财 联系电话: 66293163 电子邮箱: wukuncai7688@163.com 附件: 1. 政府规章清理意见表 - 政府规章清理目录
- 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 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附件 1 政府规章清理意见表 清理单位: 总目录中序号: | 政府规章 名 称 | | 执行规章的其他 部 门 | | 废止或修改的理由和依据 | 填写说明:废止或修改的理由,应具体列明废止或修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 | | 征求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 | 填写说明: ( 1 )征求意见总体情况,应包括:征求意见方式、反馈部 门意见、社会意见数量。 ( 2 )具体意见情况,应包括:具体问题的意见(说明意见主体)及不采纳的理由。 | | 协调不一致的重大问题说明 | 填写说明: (如无,则可删除此栏;如问题重要,可单独制定详细说明) 关于某某问题: ( 1 )协调情况(协调时间、地点、部门、方式); ( 2 )分歧意见; ( 3 )清理后本部门意见。 | 经办人: 联系电话:注: 一件政府规章制作一份表格,多件政府规章应分别制作多份表格。 附件 2 政府规章清理目录 单位名称(印章): | 序 号 | 规章名称 | 初步清理意见 | 继续有效、废止或修改理由 (可附页填写) | 备注 | | 继续有效 | 废 止 | 修 改 | 注: 1 、以上列表可根据需要增加行数。2 、初步清理意见栏中用“√”选择其一。 附件 3 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清理单位: 总目录中序号: | 政府规范性 文件名称 | | 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其他部门 | | 废止或修改的理由和依据 | 填写说明:废止或修改的理由,应具体列明废止或修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 | | 征求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 | 填写说明: ( 1 )征求意见总体情况,应包括:征求意见方式、反馈部 门意见、社会意见数量。 ( 2 )具体意见情况,应包括:具体问题的意见(说明意见主体)及不采纳的理由。 | | 协调不一致的重大问题说明 | 填写说明: (如无,则可删除此栏;如问题重要,可单独制定详细说明) 关于某某问题: ( 1 )协调情况(协调时间、地点、部门、方式); ( 2 )分歧意见; ( 3 )清理后本部门意见。 | 经办人: 联系电话:注: 一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制作一份表格,多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分别制作多份表格。 附件 4 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单位名称(印章): | 序 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初步清理意见 | 继续有效、废止或修改理由 (可附页填写) | 备注 | | 继续有效 | 废 止 | 修 改 | 注: 1 、以上列表可根据需要增加行数。2 、初步清理意见栏中用“√”选择其一。 | 编号 | 文件名 | 文号 | 清理意见 | 责任处室 | | 保留 | 修改 | 废止 | | 1 | 批转市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展托幼事业及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 市府办〔 1988 〕 77 号 | 民基教办 | | 2 | 关于不准挤占学校用地和校舍的通知 | 市府〔 1989 〕 78 号 | 计财处 | | 3 | 批转市人事局、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党政工团队等有关人员相应学校行政人员职务待遇的请示》的通知 | 市府〔 1989 〕 13 号 | 党委办 | | 4 | 批转市教育局、物价局关于调整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请示的通知 | 市府办〔 1991 〕 96 号 | 计财处 | | 5 | 关于我市中小学分级管理的通知 | 市府〔 1991 〕 86 号 | 基教处 | | 6 | 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保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意见的通知 | 海府办〔 1992 〕 59 号 | 办公室 | | 7 |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土地和建设管理的通知 | 海府〔 1993 〕 11 号 | 计财处 | | 8 | 关于多渠道集资办学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决定 | 海发〔 1993 〕 2 号 | 办公室 | | 9 | 关于加强社会用字管理促进汉字规范化的通知 | 海府〔 1993 〕 7 号 | 人事处 | | 10 | 关于在大力发展我市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 | 海府〔 1993 〕 75 号 | 职成教处 | | 11 | 关于开发区教育用地和新建中小学校管理问题的通知 | 海府〔 1994 〕 26 号 | 计财处 | | 12 | 关于禁止中小学校使用高音喇叭的通知 | 海府办〔 1994 〕 108 号 | 办公室 | | 13 | 关于教育配套费管理和使用问题的通知 | 海府〔 1994 〕 43 号 | 计财处 | | 14 | 关于加快教职工住房建设的通知 | 海府〔 1996 〕 8 号 | 计财处 | | 15 |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快扫除青壮年剩余文盲意见的通知 | 海府办〔 1997 〕 37 号 | 职成教处 | | 16 | 转发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开展城区中小学生龈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 海府办〔 1997 〕 81 号 | 保健所 | | 17 | 关于印发《海口市教育督导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府〔 1999 〕 87 号 | 督导室 | | 18 | 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 海府〔 2000 〕 35 号 | 人事处 | | 19 | 关于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海府办〔 2000 〕 153 号 | 基教处 | | 20 |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危房检查工作的通知 | 海府办〔 2000 〕 64 号 | 计财处 | | 21 | 关于批转海口市中小学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 海府办〔 2001 〕 32 号 | 研训院 | | 22 | 关于批转海口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十项制度的通知 | 海府办〔 2002 〕 59 号 | 基教处 | | 23 | 批转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的通知 | 海府办〔 2002 〕 151 号 | 基教处 | | 24 | 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子弟入学问题的通知 | 海府办〔 2003 〕 124 号 | 基教处 | | 25 | 批转市教育局关于海口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 2004 年试卷安全保密偶发事件紧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 海府办〔 2004 〕 76 号 | 考试中心 | | 26 |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 | 海府办〔 2004 〕 130 号 | 基教处 | | 27 | 关于我市教育系统高中阶段择校费管理的通知 | 海府办〔 2004 〕 143 号 | 计财处 | | 28 | 批转海口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 海府办〔 2005 〕 13 号 | 勤工办 | | 29 |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海口市 2005-2008 年度中小学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 | 海府办〔 2005 〕 59 号 | 人事处 | | 30 | 批转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海口市 2004 年至 2007 年统一分配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安置意见的通知 | 海府办〔 2005 〕 103 号 | 人事处 | | 31 | 关于加快学校消防和防雷设施建设的通知 | 海府办〔 2005 〕 243 号 | 电教站 | | 32 | 关于印发《海口市人民政府市长奖教奖学资金实施实施办法》的通知 | 海府办〔 2005 〕 258 号 | 基教处 | | 33 | 关于印发海口市中小学危房改造攻坚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府办〔 2006 〕 30 号 | 计财处 | | 34 | 批转海口市教育局关于海口市中小学标准化办学条件(试行)的通知 | 海府办〔 2006 〕 45 号 | 计财处 | | 35 |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 海府〔 2007 〕 51 号 | 基教处 | | 36 |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 | 海府〔 2007 〕 70 号 | 职成教处 | | 37 |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校消防和防雷设施建设的通知 | 海府办〔 2007 〕 122 号 | 电教站 | | 38 |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教育督导结果通报制度的通知 | 海府〔 2008 〕 62 号 | 督导室 | | 39 |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民办教育促进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海府〔 2008 〕 79 号 | 督导室 | | 40 |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校校舍安全防震工作的通知 | 海府办〔 2009 〕 247 号 | 计财处 | | 41 |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 | 海府〔 2009 〕 91 号 | 基教处 | 1988 年 -2009 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